老师您好,我们的经营范围是:“”珠宝首饰、金银首饰、钻石首饰、黄金、铂金饰品、宝石及半宝石、珍珠、玉石、翡翠,工艺品、钟表的批发、零售;珠宝首饰的设计、道具设计;经营电子商务(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那我们可以开黄金饰品,K金饰品,镶嵌饰品加工费发票吗?客户提供原材料来委托我们加工,然后工厂开加工票给我们,我们再开加工票给客户可以吗。
adaxu
于2018-12-09 20:48 发布 281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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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9 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