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是经济法担保物权里面的内容,蓝字部分是什么意思,
答: a是债务人,将房屋抵押给债权人b,那么b就是受抵押人,a还不了钱,b占有该房屋。若b通知房屋承租人e向其缴纳房租,则该b可就该房租实现债权;如果没有及时告知e,则e继续向a缴纳房租,并且b无权就该房租优先受偿。
老师,这是经济法里面债权债务的概括性转移里面的,我不懂蓝字部分是什么意思
答: 比如说,一笔债务总金额为10万,有两个债务人A和B A和B可以私下商量各自承担多少的债务,但是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想让他两分别还多少都可以,A和B商量的约定对债权人没用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老师,这是经济法里面的担保物权,不明白这两句话什么意思,给我举个例子呗
答: 第一句话,假如你欠人家100 万,你提供的是物权担保,比如房子,那么在100万没到清偿期,这个房子债权人没有权利把房子租了或者卖了。 第2句话,假如你到期了没有还,那么你不光提供物权担保,还有保证人,那么最先考虑的是房子,其他再保证人清偿


坚持 追问
2019-01-28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