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李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5-12-20 11:04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印发<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13]74号)(以下简称财税[2013]74号文件)规定,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总机构试点纳税人及其分支机构,可以按照该文件的规定汇总缴纳增值税。

  依据财税[2013]74号文件规定,总机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的应交增值税,抵减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已缴纳的增值税税款(包括预缴和补缴的增值税税款)后,在总机构所在地解缴入库。总机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就地申报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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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是的。正常就是这样的了。
2019-11-14 15:21:08
你好,学员,这个是按照3%填写的
2023-10-15 12:06:02
你好,是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2017-07-14 09:06:53
你好,小规模纳税人无需转入未缴增值税
2019-04-02 10:41:15
我是一家小规模纳税人,本月由于退货原因,本月开票数出现负数6000元,(不含税)按规定3%交增值税,应交税180元税(负数.)请问老师下月报税时如何操作?.
2017-06-27 21: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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