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支票的必须记载项里有‘金额’,为什么说可以和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补记呢?
答: 你好同学,这指的是,出票人出票的时候 这个是可不填 的,但是持票去取钱时要在银行填上你想取的金额就好了。
支票的金额和收款人名称是可以授权补记的,理论上A出票,B是收款人,理论上是A授权B补记金额和收款。但是B没写,就背书给了C。理论上不行。但现实中,如果C写上了,(前提是写的合理的,就是B要写的内容,由C写了,)C再拿去背书,谁知道是B写的,还是C写的呢!那不是还是可以有效的吗?
答: 同学你好,是的,还是有效的。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这句话结合第一题来说,是不是当A把支票转给B时未记载确定的金额,这张支票有效。但假设B转给C时没补记金额,那么这张支票就无效。那句话表达的是这个意思吗
答: 你好,是的呢。你的理解正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