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的,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应交税费-增值税留底税费分别借贷方含义

慢慢
2019-05-09 19:11发布 999+ 次浏览
老师解答
庄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2019-05-09,19:55
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预交时记借方,期末申报纳税结转时记贷方。借方是增加,贷方是减少。可以和预付账款一样理解。
甲企业将闲置库房对外出租,租赁期为3年,自2017年1月1日开始,每月租金20000元,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支付(后付租金方式),假设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对出租业务选择一般计税,税率为11%。

2017年1-6月

借:应收账款 2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8018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1982

(待转销项税额=20000÷(1 11%)×11%=1982元)

注: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因此先计入“待转销项税额”。

6月30日收到款项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11892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892
  • 慢慢 (提问者) : 预交增值税在期末结转,借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贷,应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请问这个分录贷方什么含义?
  • 庄老师 (答疑老师) : 你好,贷方是把已经预缴结转到平,结转到未交增值税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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