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公司收购个人粮食,开进项的那种收购发票。现 问
对于公司收购个人粮食并开具收购发票的情况,关于收购吨数的限制和收购人身份证的要求,我了解到以下信息: 首先,关于收购吨数的限制,这通常取决于具体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在一般情况下,如果私人收购的粮食价值超过一定范围(如1至5倍),就可能被视为违法。但对于公司收购个人粮食的情况,是否有限制吨数,则需要参考当地的具体规定。建议您咨询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税务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其次,关于收购人身份证的要求,一般来说,收购人的身份证应该是真实的、有效的,并且与收购行为相关。对于是否必须是本省身份证,并没有统一的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为了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很多地区可能会要求收购人提供身份证明,并且该身份证明可能需要在当地有效。因此,如果您是在本省范围内进行收购,那么使用本省身份证可能更为方便。但如果是在本省外市进行收购,那么使用外市身份证应该也是可以的,但具体还需要根据当地的规定来确定 答
在建筑企业专业术语(六)里:老师前面讲总包管理费的 问
总包管理费是在建筑工程中,由总承包商所收取的管理费用。这种费用通常用于支付总承包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所需的各种管理和协调活动,如人工费、办公费、运输费、通讯费、保险费、政府规费等。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建设单位(即业主)将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等部分工程自行分包给其他分包单位,那么总承包单位可能会向这些分包单位收取总包服务费。这是因为总承包单位需要对这些分包单位进行管理和协调,以确保整个工程的顺利进行。此时,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交纳总包服务费的费用来源通常取决于建设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合同约定。 在另一种情况下,总包管理费可能直接向业主(建设单位)收取。这是因为总承包单位与业主之间签订了总承包合同,其中规定了总承包单位需要承担的责任和费用,包括总包管理费。在这种情况下,总包管理费是总承包单位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的管理费比例,从工程的总造价中收取的。 因此,总包管理费的收取对象可以是分包单位,也可以是业主(建设单位),这取决于具体的合同关系和工程管理模式。这并不构成自相矛盾的情况。 答
老师这个4000里面不是包含了1500吗,算闲置收益为 问
你好,没有重复算,第一笔1500是2022年1月1日借款3000,支出1500,余1500闲置,而4000是第二笔2022年7月1日借款6000,支出了3500,可以理解为3500包含了第一次借款的1500,第二借款的2000,余4000闲置 答
老师好,在申报增值税时,填写火车票等信息时,表里的 问
你好,对的,不含税金额的哈 答
老师这个怎么做, 能写过过程吗谢谢老师了 问
同学,你好。分析如下: 1.假如1月没有这项活动,则收入为=100万元2.因为存在这项活动,且预计80%的客户会兑换积分,视为甲公司提供了额为的服务,对价=5*0.8=4万元3.1月总共收入为100万元,需要在1和2之间分摊,则1月分摊的收入=100/(100%2B4)*100=96.15万元4.预计会兑换的的4万积分的对价则为=100-96.15=3.85万元5.2月兑换了3万个积分,可以按比例确认收入,所以2月收入=(100-96.15)/4*3=2.89万元 答
我方是一般纳税人生产和销售纸制品,现把一些订单给受托公司做,材料由受托公司购买,我方收到货后再发给客户,请问我方应收取什么样应税明细的发票?
答: 你好 主材料是受托公司购买的 话 需要 受托公司给你们开发票 的 开具体的商品发票
老师,我们是一般纳税人建安公司,以前开票出去,一直挂账,收到承兑来结算一直并没有入账,承兑没入账前这些承兑已经用于私人,那我现在开出去的发票一直挂应收呢,要不要把承兑入帐了,但是入帐了承兑已经用出去了,并不是用于公司又怎么入帐呢
答: 你好,同学。那你这个也是用于其他应收款呀,不是公司的支付。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3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19年9月1日向乙公司般纳税人)销售一批产品,价款为150000元,尚未收到,已办妥托收手续,适用税率17%。2019年9月1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寄来的一张3个月期的银行承兑汇票,面值为1755000元,抵付前欠款项。2019年12月15日,甲公司上述应收票据到期,收回票面金额1755000元存入银行
答: 一、你好,会计学堂,你是解决什么问题呢?是想做会计分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