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邹刚得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6-03-17 21:36

税法不是规定按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 是50年摊销,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也就是 使用寿命

Bonnie 追问

2016-03-17 21:39

税法是可以估计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使用寿命五年的,不得计提摊销,请问是吗

Bonnie 追问

2016-03-17 21:44

2、 会计折旧年限,大于税法折旧年限,不需要调整是吧

Bonnie 追问

2016-03-17 21:47

会计折旧金额小于税法规定每年折旧金额,是不需要调整的

Bonnie 追问

2016-03-17 22:01

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200万,20年摊销,每年摊10万元,已知甲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是50年,营业执照有效期是20年 请问是填制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40000每年;会计让是按10万是不是调增6万。税法是按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是50年摊销,请问怎么做分录

Bonnie 追问

2016-03-18 10:12

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也就是 使用寿命,老师这是物权法

邹刚得老师 解答

2016-03-17 21:26

税法规定无形资产最低摊销年限是10年,而不是50年,谢谢

邹刚得老师 解答

2016-03-17 21:38

这是物权法的规定,不是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 
可以估计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使用寿命五险的,不得计提摊销

邹刚得老师 解答

2016-03-17 21:41

使用寿命无限的(使用寿命不确定的),不得计提摊销

邹刚得老师 解答

2016-03-17 21:46

是的

邹刚得老师 解答

2016-03-17 21:58

是的

邹刚得老师 解答

2016-03-17 22:14

这个我不是已经回答很多了,你怎么又问回来了 
你按20年摊销,一年10万,低于税法规定10年,一年20万,就不用做调整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摊销

邹刚得老师 解答

2016-03-18 21:05

物权法是物权法的年限,税法只是规定了无形资产计提摊销不得低于10年

上传图片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土地使用税在合同列明的有效期限内分期摊销,一般可以记入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科目; 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土地使用权摊销 贷:累计摊销 土地使用权一般按50年摊销。 为您提供解答,如满意,请五星好评哦
2019-03-01 19:04:37
不一回事 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入账的月末,开始进行摊销。摊销分录: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累计摊销(或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注:如果执行新会计准则,使用“累计摊销”科目。
2015-11-23 10:27:02
你好,从取得的当月开始的啊
2020-03-18 13:08:42
是的,按月摊销,计算公式正确
2018-11-03 15:05:47
您好,您没有累计摊销科目的话,可以的
2020-03-12 20:45:29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 老师,不知道您听说过国家储备林没有,老板给我一个

    国家储备林建设内容确实可以形成生物资产,理由如下: 生物资产是指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包括收获时点的农产品。而国家储备林建设是通过人工林集约栽培、现有林改培、抚育等措施,营造和培育的工业原料林、乡土树种、珍稀树种等多功能森林。这些林木作为植物,是有生命的,符合生物资产的定义。此外,这些林木还具有生物转化的能力,其质量或数量会随生长、蜕化、生产和繁殖等自然规律发生变化,形成并增加了生物资产。 国家储备林的建设和管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涉及大量的资金投入和人力资源。通过科学规划和合理经营,可以使林木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和保护,形成可持续的生物资产。这些生物资产不仅具有经济价值,可以用于木材生产、生态旅游等方面,还具有生态价值,可以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 将国家储备林建设内容视为生物资产是合理的,它符合生物资产的定义和特征。在实际操作中,可以通过科学的评估和核算方法,确定生物资产的价值和数量,为林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 小规模 超30万,《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是要

    减免明细表、本期发生额、实际抵扣金额同时填写。

  • 给别人提供工程劳务合同范本,在哪里能找到

    稍等,我一会儿给你发过去

  • 泰达公司是一家进出口贸易企业,其内部治理结构模

    A,B,C 本题考查的是单层董事会制。选项A、B、C正确,选项D是复合结构制的特点。

  • 老师好 人力资源公司办资质时从对公户给中介个人

    你好,事办成了没有?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