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王晶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19-12-31 17:10

你好,嗯嗯,可以的呢,可以

追问

2019-12-31 17:12

就是我12月开了专票,然后到1月31都还没有进项,我1月份拿到的进项发票可以抵12月的销项吗

王晶老师 解答

2019-12-31 17:14

开具日期如果是1月份是不可以抵扣12月份的,如果开具日期是12月份可以抵扣1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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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是可以不认证不抵扣的。而且现在已经取消了认证期限的限制。
2020-07-27 08:25:06
您好 请问10000已经认证了 对吗
2019-11-26 11:15:12
什么也不用做,挂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即可,这样就可下期留抵。
2018-10-12 10:11:03
您好!进项税的抵扣没有时间限制。
2018-04-10 11:23:30
您好,不可以,抵扣金额要按200000处理。
2016-09-01 17: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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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十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2、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四十八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该办法的规定缴纳增值税。但放弃免税、减税后,在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3、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三)款规定,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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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可以用手机号和身份证号找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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