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项交易或事项中不会影响“其他综合收益” 问
A 选项A,接受控股股东的投资,应计入实收资本(或股本)和资本公积,不影响其他综合收益。 答
请问老师,资产负债表的固定资产累积折旧近13亿,利 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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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业务招待费不是销售费用 问
销售部门发生的可以入销售费用的 答
这个发票是税务局代开的,没有显示税率多少,那这张 问
你好,这个是免税的哈,对方拿到发票后,进项应该是计算抵扣10个点的 答
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什么优惠的呢? 问
根据《关于进一步执行我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扣减限额标准的通知》(粤财法〔2019〕10号)第二条第二点规定,“(二)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的通告》(2021年第5号)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符合财税〔2019〕22号文件规定的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重点群体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时,无需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核实和开具《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直接在纳税申报时自行申报享受。 答
票据追索的前手包括哪些人。其中包括出票人,付款人,承兑人这些吗
答: 你好,票据追索权,是指票据当事人行使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或有其他法定原因存在时,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费用的权利,是第二顺序权利,又称偿还请求权利。行使追索权的当事人除票据记载的收款人和最后被背书人外,还可能是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背书人。
老师,银行给非承兑人做了拒付追索已签收,这个非承兑人有付款义务吗?票据权利会失去吗?
答: 你好,同学 非承兑人不具有票据上的付款权利,这里的付款人是承兑人,如果有其他债权债务关系,那么承担债务责任。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票据权利人向承兑银行行使付款请求权被拒绝,还可以向该银行行使追索权吗?第三题
答: 你好,如果银行已经承兑,是可以向承兑银行行使追索权的
缘 追问
2020-01-28 20:22
立红老师 解答
2020-01-28 20:23
缘 追问
2020-01-28 20:25
立红老师 解答
2020-01-28 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