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教老师: 开了一家分公司,企业所得税采用总分机构分配,这个比例如何确定?依据什么确定?总公司和分公司都是最近新开的。这个分配比例需要总分公司各地的税务局盖章确认吗?
答: 总机构分摊税款=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第十四条 分支机构按以下公式计算分摊税款: 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某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第十五条 总机构应按照上年度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其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统一计入二级分支机构;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 计算公式如下: 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
我公司为湖北总公司在湖南邵阳的分公司,签署了合同是财务自理,利润自理,就只是借用资质的性质,现在税务局是办理了独立核算的,那企业所得税是不是分公司自己缴纳就可以了。
答: 是不是这样的分公司和一般法人公司类似了,没啥区别。独立做账,报税,分享利润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老师您好!异地分公司替总公司交了一部分企业所得税,现在要退税,需要总公司去税务局办什么手续?还是分公司去税务局办什么手续?
答: 同学你好 税款是谁缴纳谁申请退税 因为金三系统是按照税号控制的


晓海老师 解答
2016-09-26 11:30
晓海老师 解答
2016-09-28 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