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青柠

职称会计实务

2017-06-17 21:56

可以,按照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第38条“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如果没有到付款期销售方也没有产生纳税义务,他当然不愿意开具发票,因为增值税条例第19条“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为纳税义务时间。 

上传图片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