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120 B.2080 C.2084 D.212 1.某企业属于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时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4年9月8日,购入A工程物资一批,支付价款1872万元(含增值税),另支付运杂费40万元。A工程物资 专门用于本企业厂房的建设。9月9日,企业接受外来原材料加工制造代制品B材料一批,代制品的加工费用为12万元(其中包括生产车间的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费用4万元)。9月10日,该企业发出一批C材料委托甲企业加工成D产品,发出C材料的实际成本为200万元。则该企
火星上的帆布鞋
于2023-03-16 11:15 发布 270次浏览
- 送心意
青柠
职称: 会计实务
2023-03-16 11:24
答案是C.2084万元。计算方式如下:A工程物资含税价1872万元,其中增值税为1872×17%=317.84万元;B材料加工费12万元,其中增值税为12×17%=2.04万元;C材料的实际成本200万元,其中增值税为200×17%=34元。因此,总增值税为317.84+2.04+34=20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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