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6日开了发票给别人。是不是开发票给别人的时候,做账就要“计提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了?如果我等到次月缴纳附加税的时候,做账再一起“计提并缴纳”可以吗?请问“计提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分录,以及“缴纳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分录分别是怎么写?分录是这样写吗?计提:借:营业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缴纳: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贷:银行存款?
答: 你好,你是应该在10月份做计提,11月份做缴纳税金分录
地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费哪一个是正确的科目名称?
答: 你好!是地方教育附加费。你看完税凭证上面就知道了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老师您好,请问我家是一般人,因月销售额小于10万,在申报时疏忽,正常申报了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现退回300元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应该怎么做分录呢?
答: 借:银行存款 贷:税金及附加
建内账时计提地方教育附加的时候是836.01,银行实际扣税836.02,请问内账怎么处理多扣的一分钱,是不是补提地方教育费附加?具体怎么补提?如果不补提,银行账面的金额会比实际的金额多一分钱。
老师,上个月的教育附加税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减免了,还要计提吗?那个会计分录还是按正常那样做吗?如果不是,您能说一下分录是什么样的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