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国有企业产权转让过程中,转让项目自首次正式披露信息之日起超过一定期限内未征集到合格受让方的,应当重新履行审计、资产评估以及信息披露等产权转让工作程序。该期限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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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4-03-01 17:17 发布 333次浏览
- 送心意
朱飞飞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这个题应该选择D选项
2024-04-25 11:23:40
你好,可以在工资,也可以在全年一次奖金收入里面。
2023-12-04 12:26:58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1、关于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确定问题根据《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2023-07-18 13:59:11
你好,具体问题是什么呢?
2023-03-31 11:17:15
您好,学员。涉及两种税
一)增值税:按照视同销售征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十四条,“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第四十四条,“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一)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二)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三)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一方面,增值税的纳税主体不区分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而是一视同仁将任何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单位都列为纳税人。另一方面,增值税征税对象虽然是应税销售行为,但在立法技术上,将无偿转让也作为“视同销售”处理。同时,因无偿转让实际上没有销售额,还特别规定了销售额的确定方法。如此看来,国有资产无偿划转似应归入视同销售之列课征增值税,唯此处的“无偿转让”是否包括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尚有讨论空间。从国有资产管理法和民商法逻辑区别来看,无偿划转和无偿转让是无法等量齐观的,但在税务系统内部,主流观点倾向于对无偿转让作扩大解释,涵盖一切无偿转移资产权属的行为,对其中的法律解释问题,在后文中将再作讨论。综上,实践中税务机关仍然坚持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
(二)企业所得税:按照视同销售征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第二条,“企业发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另有规定外,应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
企业所得税方面的处理相较增值税更加清晰,在主体方面,企业所得税同样不给予国有企业特殊待遇,而将一切“取得收入的组织”都列为纳税主体。综合来看,企业所得税纳税主体范围和增值税大量交叉,在很多情况下可以等同。而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不缴纳增值税的主体主要是取得非销售收入的主体,如取得股息红利收入的主体;应缴纳增值税、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主体主要是取得销售收入的个人。在征税对象方面,因国税函〔2008〕828号明确使用了“改变资产所有权属”这一概念,导致企业所得税应税范围无限扩大。这里就避免了法律解释的争议,无论是资产转让还是资产划转,都可以引起资产所有权变更,也都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税依据方面,则统一按照公允价值确认收入。综上,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属于企业所得税应税范围。
2022-11-22 23: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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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报表中有一项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在利 问
你好,如果是损失就是填写-的呢 答
您好 公司支付给个人的业务费用,个人不开发票,怎么 问
您好, 计入营业外支出就可以 答
老师我们是消防科技公司 正常业务消防维修1.消防 问
借:生产成本或者制造费用 贷:原材料 然后,借:营业成本 贷生产成本或者制造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贷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答
老师,小企业,走资产减值损失,还是营业外 问
你好,具体是发生的什么事项? 答
老师,我是去年从钢厂离得职,刚才点了一个终止劳动 问
你好,这个没有看到你的图片呢,你这边是在哪个系统操作的呢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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