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2021年发生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10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18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已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的扣除比例分别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和8%。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企业计算2021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金额合计为( )。
A:100×14%+1.5=15.5(万元)
B:14+100×8%=22(万元)
C:18+1.5=19.5(万元)
D:18+100×8%=26(万元)
答案为A,由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的扣除比例分别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和8%,因此,甲企业计算2021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金额合计应为100×14%+1.5=15.5(万元)。这里运用的知识点是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中的职工福利费及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的扣除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