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股东老赵认缴的出资额为100万元,应于7月1日前缴足,7月1日老赵实缴资本为20万元,剩余部分至年底仍未缴纳,甲公司因经营需要于当年1月1日向银行借款100万元,年利率10%,发生借款利息10万元,则当年甲公司可以税前扣除的借款利息是( )。
A:10万元
B:6万元
C:5万元
D:0万元
答案为B,因为老赵实际认缴的出资额为20万元,因此甲公司可以税前扣除相应的借款利息是(6万元),运用的知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企业可以可以在减免所得税额中扣除利息等费用,但是最高只能扣除其实际认缴的本金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