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该企业委托其他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首饰),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发出材料的成本为300万元,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100万元,支付的增值税为13万元,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30万元。该批原材料已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成本为( )万元。
A:400
B:430
C:413
D:313
根据题目中的信息,发出材料的成本为300万元,加工费为100万元,增值税为13万元,消费税为30万元,因此,此时的原材料的成本为300万元 + 100万元 + 13万元 + 30万元 = 430万元,因此,答案为B。题目中运用的知识为财务会计知识,利用发出成本、加工费、增值税、消费税来计算原材料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