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生产多种产品的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材料发出成本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2021年12月1日,M材料库存数量为500千克,每千克实际成本为200元,该公司12月份发生有关存货业务如下:
(1)2日,以面值为250000元的银行汇票购买M材料800千克,每千克不含增值税购买价格为250元,价款共计200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26000元,由销货方代垫运杂费3000元(不考虑增值税)。材料验收入库,银行汇票多余款项通过银行退回并已收妥。
(2)10日,收到乙公司作为资本投入的M材料3000千克,并验收入库,同时收到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投资合同约定该批材料不含增值税价格为600000元(与公允价值相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税额为78000元,乙公司在甲公司注册资本中享有份额的金额为580000元。
(3)31日,发料凭证汇总表中列明M材料的耗用情况如下,生产产品领用1600千克,车间管理部门领用300千克,行政管理部门领用200千克,销售部门领用100千克。
(4)31日,财产清查中盘亏M材料的成本为15000元,确认应转出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950元,经查属于材料保管人员过失造成的,按规定由其赔偿6000元,其他损失由公司承担,款项尚未收到。
要求:依据上述材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元表示,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题目的答案是:M材料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成本为208.75元。
解析:根据题目提供的信息,月度M材料发出成本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分别对12月份发生的有关存货业务(1)、(2)、(3)、(4)进行计算,可得:M材料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成本=½(200×500+250×800+600×3000+15000)÷(500+800+3000)=208.75元。
运用知识:这道题目主要运用了增值税税务知识,包括增值税税率、实际成本核算、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投资合同抵扣的增值税税额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