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9日,甲公司签发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付款期限为2个月,收款人为乙公司,金额为40万元。4月22日,甲公司开户银行P银行进行了承兑。5月10日,丙公司作为保证人在票据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但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6月12日,乙公司通过其开户银行Q银行委托收款。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这道题的答案是,P银行承兑后,丙公司作为保证人在票据上记载有关事项,但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无法推定保证人与乙公司的关系,因此,P银行就不可以向Q银行支付款项。
题目解析:这道题考查的是票据法的相关知识,根据《票据法》规定,票据上应记载相关保证人及被保证人信息,如果保证人及被保证人没有记载,则未获得足够信息而无法推定保证人与乙公司的关系,因此P银行就不可以向Q银行支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