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甲居民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21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其设在A国的分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90万元(折合人民币,下同),在A国已缴纳企业所得税25万元。其设在B国的分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在B国已缴纳企业所得税20万元。按国别分别计算源于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2021年在我国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
A. 72.5
B. 80
C. 75
D. 97.5
【答案及解析】B
小甜老师:
A国所得的抵免限额=90×25%=22.5(万元),实际在A国已缴纳税款25万元,超过抵免限额,按照22.5万元为限在今年抵扣,剩余的2.5万元可以结转以后5个纳税年度进行抵补。
B国所得的抵免限额=100×25%=25(万元),实际在B国已缴纳税款20万元,没超过抵免限额,可以全部抵扣。
该企业2021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境内所得+境外所得=300+90+100=490万元。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境外抵免 = 490 × 25% - 22.5 - 20 = 80(万元)。
【提示】此类知识点可在《考点汇编-境外所得抵免税额的计算》进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