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6月销售化学制品取得含增值税价款226万元,当月发生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4.8万元,上月月末留抵的进项税额3.6万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3%,甲厂当月应缴纳增值税税额为( )。
A. 226÷(1+13%)×13%-3.6=22.4(万元)
B. 226÷(1+13%)×13%-4.8=21.2(万元)
C. 226×13%-4.8=24.58(万元)
D. 226÷(1+13%)×13%-4.8-3.6=17.6(万元)
【答案及解析】D
根据规定,含税销售额必须除税,可抵扣进项税额4.8万元、留抵的进项税可以继续抵扣。
故甲厂当月应缴纳增值税税额=226÷(1+13%)×13%-4.8-3.6=17.6(万元)
【提示】此类知识点可在《考点汇编—应纳税额计算》进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