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2024.03.12每日一练

2024-03-11 23:50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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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专项练习

【本题所属章节】 第四章 税法概述及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2025年)

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7月销售果木酒,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万元,同时收取包装费0.565万元、优质费2.26万元。已知果木酒消费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3%,甲酒厂当月销售果木酒应缴纳的消费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 (10+0.565+2.26)×10%=1.28(万元)

B. [10+(0.565+2.26)÷(1+13%)]×10%=1.25(万元)

C. (10+0.565)×10%=1.06(万元)

D. [10+0.565÷(1+13%)]×10%=1.05(万元)

【答案及解析】B

销售果木酒的同时收取的包装费和优质费,均属于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为含增值税收入,应先价税分离。

则甲酒厂应纳消费税税额=[10+(0.565+2.26)÷(1+13%)]×10%=1.25(万元)。

 故选B。

【提示】此类知识点可在《考点汇编-应纳税额》进行学习。

【视频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