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属于逃税行为。

2021-11-10 02:01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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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

多选题专项练习

【本题所属章节】 《经济法基础》 第七章 税收征管法律制度(2025年)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逃税行为的有( )。

A. 隐匿账簿、凭证,少缴应纳税款

B. 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应纳税款

C.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D.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

【答案及解析】AB

小杨老师:

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属于逃税行为。

【提示】此类知识点可在《考点汇编—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税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进行学习。

【视频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