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甲公司裁减员人员已经超过了职工总数的10%,但没有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也没有听取其意见和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因此裁员程序不合法;

2021-11-12 02:00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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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

不定项选择专项练习

【本题所属章节】 《经济法基础》 第八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2025年)

【不定项选择】关于甲公司第一次裁员方案的合法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由于裁减人数未超过20人,因此甲公司不用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B. 甲公司需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C. 甲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D. 由于甲公司是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整,因此可以直接裁减人员,无须支付经济补偿

【答案及解析】BC

晓娟老师:

根据规定,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甲公司裁减员人员已经超过了职工总数的10%,但没有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也没有听取其意见和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因此裁员程序不合法;

另外,用人单位符合经济性裁员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提示】此类知识点可在《考点汇编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进行学习。


【视频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