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2022-01-06 02:01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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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

单选题专项练习

【本题所属章节】 《经济法基础》 第一章 总论(2025年)

【单选题】下列关于法律关系主体法人的表述错误的是( )。

A. 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B. 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由主要法人承担债务

C.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D.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及解析】B

选项B,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所以选项B表述错误;选项A,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法律所指营利,是指积极的营利并将其所得利益分配给其成员。营利所指不是法人本身营利,而是指法人为其成员营利,仅法人本身营利,如果不将所获得利益分配给成员,而是作为自身积累,则不属于营利法人。选项C,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选项D,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