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是逃税

2022-03-22 02:01 来源:会计学堂
1516

《经济法基础》

多选题专项练习

【本题所属章节】 《经济法基础》 第七章 税收征管法律制度(2025年)

【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纳税人在账簿上多列支出,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属于逃税

B. 纳税人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属于抗税

C. 纳税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属于抗税

D. 纳税人以假报出口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属于骗税

【答案及解析】ACD

小杨老师:

选项A说法正确,选项B说法错误,逃税,是指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选项C说法正确,抗税,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选项D说法正确,骗税,是指纳税人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故选ACD。【补充】 欠税,是指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行为。

【提示】此类知识点可在《考点汇编—税务管理相对人违反税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进行学习。

【视频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