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在职证明是在职会计专业人员身份证明的一种文书,由此证明持有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并在本单位担任会计职务的文件。初级会计资格证明书由发证机构签发,主要用于资格鉴定、职业考试报名等。
初级会计在职证明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发证机构名称、证件编号
2、被证明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及年龄
3、被证明人工作所在单位名称及地址
4、被证明人现任会计职位
5、被证明人自2015年起任会计职务起至今时间段
6、被证明人的联系方式
7、被证明人的主要会计工作职责
8、被证明人的会计学历、技能、业绩
9、发证机构签发日期
拓展知识:
从2015年起,中央发布《会计初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明确会计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由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委员会授权的组织颁发,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由全国会计师考试管理委员会颁发。会计师注册考试证书由全国会计师考试管理委员会颁发。从2017年起,政府宣布实行会计师制度的所有省(区、市)及时将会计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和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实行统一考试,由全国会计师考试管理委员会负责统一组织考试、鉴定成绩、签发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