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初级会计考试主要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财务管理理论、经济法、税收学、审计学五个部分,每部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每科考试要求都必须达到60分以上合格,才可以获得会计职称。
其中,法律法规考试主要围绕《会计法》、《公司法》、《经济法》、《工伤保险法》、《企业所得税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法》等法律和法规等方面进行考查,对考生的知识要求是具备基本的法律法规常识。
财务管理理论考试主要考查有关会计、财务管理方面的知识,包括会计组织结构、会计系统、监督机制、财务报表分析、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资金流量表,调整后的财务报表、财务分析的基本原理,财务管理的基本概念及方法等内容。
经济法考试主要考查有关经济法的知识,包括法律的基本原理、商业法律的特点、合同的订立和执行、财产的权利和义务、企业法律的基本原理、知识产权法等内容。
税收学考试主要考查有关税收方面的知识,包括消费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国税及地方税等方面的知识。
审计学考试主要考查有关审计的知识,包括审计的基本概念、审计的过程、审计的基本原则、审计的主要内容、公司审计的基本概念,审计报告的签发和披露等方面的知识。
拓展知识:会计考试上升到职称考试时,除了要考所学的知识外,还需要通过综合能力测试,这是一种不同于传统考试的考试方式,其重点是考核考生在工作实践中如何运用会计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就是职业能力的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