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综合所得合并计税解析

2020-05-27 08:55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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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新个税大家现在应该都有所了解了,大家最开心的莫过于个税的起征点有所上调,这就意味着对于一些中低收入的小伙伴来讲省去了一部分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下面小编就新个税综合所得合并计税解析这一内容为大家好好来叨叨下.

新个税综合所得合并计税解析

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引入了"综合所得"概念,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计税.这与之前税法分别计税相比,有了巨大改变.

新修订的个税共有9个税目,较修订前减少了两个,减少的税目一个是"其他所得",再一个是原"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与"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合并为一个税目"经营所得".合并后的9个税目分别是:(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经营所得;(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7)财产租赁所得;(8)财产转让所得;(9)偶然所得.这九个税目中的前4项统称为"综合所得".

个税修订后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四种形式的收入,是需要综合计算缴纳税款,而修订之前是分项目逐项去计算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以每一纳税年度的这四项的收入额合计,即"综合所得"(如果只取得一项工资、薪金收入则综合所得就等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其中,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同时,为鼓励创作,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再减按70%计算.

对于工资、薪金所得,《公告》显示,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新晋员工李雷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1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1500元,假设李雷享受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

1月:(10000-5000-1500-1000)×3%=75元;

2月:(10000×2-5000×2-1500×2-1000×2)×3%-75=75元;

3月:(10000×3-5000×3-1500×3-1000×3)×3%-75-75=75元.

新个税综合所得合并计税解析

综合所得如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其中,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综合所得的扣除项目是如何规定的?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新个税综合所得合并计税解析会计学堂小编就给大家总结到这里,新个税修订的九个项目大家可以好好了解下,这九个项目的前四个就是我们今天主要为大家解析的综合所得,计算公式小编也为大家讲解了,如果大家在操作过程中还是有什么不懂的,请记得及时和我们答疑老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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