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如何缴纳土地增值税

2021-06-20 07:53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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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如何缴纳土地增值税?一般来说针对回迁户的安置房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小编老师认为应该是按照视同销售方式来处理的,主要有三种不同确认收入方式纳税问题,今天小编老师会带你们一起来认真学习安置房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知识,希望对你们学习有所帮助.

拆迁安置房如何缴纳土地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六、关于拆迁安置土地增值税计算问题(一)房地产企业用建造的本项目房地产安置回迁户的,安置用房视同销售处理,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确认收入,同时将此确认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拆迁补偿费.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给回迁户的补差价款,计入拆迁补偿费;回迁户支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补差价款,应抵减本项目拆迁补偿费.

(二)开发企业采取异地安置,异地安置的房屋属于自行开发建造的,房屋价值按国税发[2006]187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计算,计入本项目的拆迁补偿费;异地安置的房屋属于购入的,以实际支付的购房支出计入拆迁补偿费.

(三)货币安置拆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凭合法有效凭据计入拆迁补偿费.

拆迁安置房如何缴纳土地增值税

安置房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六、关于拆迁安置土地增值税计算问题

(一)房地产企业用建造的本项目房地产安置回迁户的,安置用房视同销售处理,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确认收入,同时将此确认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拆迁补偿费.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给回迁户的补差价款,计入拆迁补偿费;回迁户支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补差价款,应抵减本项目拆迁补偿费.

(二)开发企业采取异地安置,异地安置的房屋属于自行开发建造的,房屋价值按国税发[2006]187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计算,计入本项目的拆迁补偿费;异地安置的房屋属于购入的,以实际支付的购房支出计入拆迁补偿费.

(三)货币安置拆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凭合法有效凭据计入拆迁补偿费.

拆迁安置房如何缴纳土地增值税?首先,按照小编老师讲解的相关资料,作为拆迁户使用的安置房应该是按照房屋视同销售方式计税处理的,对此安置房的收入确定办法小编老师在上文中都有介绍,如果你们在工作中还遇到其他的问题,都是可以来本网站上找会计老师一起交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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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列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中有关拆迁安置费的处理,不正确的是( )。A. 房地产企业用建造的该项目房地产安置回迁户的,安置用房视同销售处理,按照规定确认收入,同时将此确认为开发项目的拆迁补偿费B. 房地产企业用建造的该项目房地产安置回迁户,回迁户支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补差价款,计入拆迁补偿费C. 开发企业采取异地安置,异地安置的房屋属购入的,以实际支付的购房支出计入本项目的拆迁补偿费D. 货币安置拆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凭合法有效凭据计入拆迁补偿费安置用房视同销售同时计入拆迁补偿费 为什么还要确认为收入? 回迁户补的差价不就是递减拆迁补偿费的么,计入拆迁补偿费有什么错呢?

    比如,你建安置房给住户,那么你这个安置房给住户,视同销售,这是为了房子房开企业偷税漏税,批准不视同销售,可能很多企业出售的房子他可以说是安置房。所以视同销售。 然后你支付的补偿款正常作为你的开发成本,这个不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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