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保证担保的范围是什么

2021-12-15 09:54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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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保证担保的范围是什么?其实根据小编老师的认知,合同中提及到的保证担保的范围其实并没有具体范围的,主要都是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进行约定的,约定好的范围就是保证范围,如果没有约定则是按照全部债务来承担责任的.更多介绍资料欢迎你们来阅读学习.

合同保证担保的范围是什么

合同保证担保的范围是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可以进行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责任.

债权人转让债权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债务人转让债务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主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合同保证担保的范围是什么

企业收到合同保证金如何做账?

如果你单位属于支付合同保证金的单位,账务处理如下:

1.以前支付时

借:其他应收款--合同保证金

贷:银行存款

2.现在收回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合同保证金

3.剩余未收回的保证金继续挂账,收回时再作减少其他应收款帐务处理.

如果你单位属于收取合同保证金的单位,账务处理如下:

1.按实际收到保证金入账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合同保证金

2.剩余未收回的保证金,收到时再作其他应付款帐务处理.

合同保证担保的范围是什么?整体上来说,其实针对合同中提及到的保证担保的范围在上文中都是有着详细的介绍,学员们读完之后对此内容应该都是有所认知的,其实保证担保的范围分为约定责任和全部责任的,就是看双方约定的范围是多少,更多相关的资料欢迎你们来这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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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 1.主合同的履行情况和债务人的清偿能力对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大小有重要的影响。主合同的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保证人就无需承担保证责任,主合同债务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保证人就可能承担保证责任。在一般保证中,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能够清偿债务的,保证人也无需承担保证责任,只有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或者不能完全清偿债务的情况下,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因此,不具有完全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以保证人的身份订立的保证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在选择保证人时不考虑其清偿能力,则会使保证形同虚设,成为一纸空文,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人应具有多大的清偿能力,由债权人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即使选择的保证人不具有完全的清偿能力,也比没有强。因此,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我国《担保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3.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八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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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一、两者的概念 合同保全制度,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而设置的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法律制度。具体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和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其中,债权人的代位权着眼于债务人的消极行为,当债务人有权利行使而不行使,以致影响债权人权利的实现时,法律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而债权人的撤销权则着眼于债务人的积极行为,当债务人在不履行其债务的情况下,实施减少其财产而损害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行为时,法律赋予债权人有诉请法院撤销债务人所为的行为的权利。 合同担保指合同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有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的以确保债权实现和债务履行为目的的措施。如保证、抵押、留置、质押等。两者都旨在保障债务的履行和债权的实现。 二、合同保全与合同担保的区别 1、合同担保没超出合同对内效力的范畴。 2、合同担保主要是因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的;合同保全则完全是由法律的规定产生的。 3、合同担保较之合同保全而言,对债权的保障作用更为重要因债权人不像担保权人那样能够实际掌握控制实现债权的财产,也不能对第三人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4、合同担保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合同保全不一定以此为前提。

  • 您好,老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方式的是保证人是承担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

    同学,你好 按照约定的形式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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