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业务往来年度报告申报什么企业需要填?
我国税法所说的关联企业,是指与企业有以下关系之一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控制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
(3)其他在利益上相关联的关系.
以上所述,主要包括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国企业(以下统称为企业)与另一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为另一企业)有下列之一关系的:
(1)相互间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的;
(2)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25%或以上的;
(3)企业与另一企业之间借贷资金占企业自有资金50%或以上或企业借贷资金总额的10%或以上是由另一企业担保的;
(4)企业的董事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一半以上或有一名常务董事是由另一企业所委派的;
(5)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企业提供特许权利(包括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才能正常进行的;
(6)企业生产经营购进的原材料、零配件等(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企业所控制或供应的;
(7)企业生产的产品或商品的销售(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企业的控制的;
(8)对企业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际控制的其他利益上相关联的关系包括家族、亲属关系等.
企业公示表里关联业务表能不填写吗?
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年度内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的,在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
企业年度内未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但符合42号公告第五条规定需要报送国别报告的,只填报《报告企业信息表》和国别报告的6张表.
企业年度内未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且不符合国别报告报送条件的,可以不进行关联申报.
报告年度内有关联业务往来发生的,原则上均需填报本表.
1、本表是基于企业年终决算报表采用一定标准将财务数据合理划分为境外关联交易、境外非关联交易、境内关联交易和境内非关联交易四部分.
2、企业应当据实具体说明财务数据的划分标准,参考以下标准进行划分:营业收入按照具体的销售客户进行划分填报,营业成本按照实际账载成本进行划分填报,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按照"费用功能法"原则(如果某项费用是因为从事境外关联业务而实际发生的就直接划分到境外关联费用),对无法按"功能"准确划分的按销售成本的比例进行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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