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证合一后不需要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了吗?
三证合一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可以作为证明纳税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凭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4号) 2015.11.2
一、主管税务机关在为纳税人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时,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上不再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可以作为证明纳税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凭据。
三证合一后如何证明对方是一般纳税人?
1. 实习"三证合一"的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可以作为证明纳税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凭据
2.对于还是采用税务登记证即税号为15位的企业,要证明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还是提供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其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
3.不管税号为15位的企业还是税号为18位的企业,有的省市国税局开通了网站查询,如可登录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站(www.bjsat.gov.cn),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输入企业名称或者纳税人识别号查询企业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信息。
4. 提供一份近期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扫描件,该专票没有"代开"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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