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出租的,房产税采用从租计征方式,以租金收入作为计税依据,按12%税率计征。对于出租方的代收项目收入,应当与实际租金收入分开核算,分开签订合同,从而降低从租计征的计税依据。
案例2:甲公司拥有一写字楼,配套设施齐全,对外出租。全年租金共3000万元,其中含代收的物业管理费300万元,水电费为500万元。
方案一:甲公司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租金为3000万元。应纳房产税=3000×12%=360(万元)。
方案二:将各项收入分别由各相关方签订合同,如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水电费按照承租人实际耗用的数量和规定的价格标准与物业公司结算。应纳房产税=(3000-300-500)×12%=264(万元)。
由此可见,方案二比方案一少缴房产税9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