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发票信息表已撤销是不是就是作废了

2020-07-02 11:05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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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具红字发票之前,需要申请红字发票信息表,予以通过之后才能开具红字发票,有人提问,红字发票信息表已撤销是不是就是作废了?我们要分两种情况处理.会计学堂的小编对此整理了相关的资料,欢迎大家一起学习参考.

红字发票信息表已撤销是不是就是作废了

使用升级版税控器的纳税人如果申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有误,应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填错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未上传的,可直接在开票系统中作废,无需到大厅处理;

填错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已上传成功的,应凭纸质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加盖公章)、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撤销.

具体的办理流程还需要与税局专管员沟通.

符合作废条件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发票注明作废,开票软件注明作废.

(一)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 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红字发票信息表已撤销是不是就是作废了

开具红字发票须填写的信息表编号是什么意思

开具红字发票前,必须先向税务机关提交红字发票信息表,税务局审核通过以后,销售方凭税务局反馈回来的信息表开具红字发票,反馈回来的信息表就会有编号,开具红字发票时需要填写.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红字发票需要有信息表,如果发票已经认证了的话,信息表必须由购买方开具并提供给销售方,销售方根据信息表编号在开票系统里就可以开具红字发票.

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自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所以,红字发票信息表已撤销是不是就是作废了?如果还为上传的,可以在系统中直接作废,如果已经上传,那么要去申请撤销,这样就是作废了,小编的回答大家都明白了吗?有不懂的,请点击会计学堂的在线老师,我们随时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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