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个人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收入有哪些?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第二条规定:"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2)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3)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境外人员的工资一定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向境外外国人支付工资,公司应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对境外企业支付其雇员的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241号)有明确规定:
一、个人在中国境内外商投资企业中任职,受雇应取得的工资,薪金,应由该外商投资企业支付.凡由于该外商投资企业与境外企业存在关联关系,上述本应由外商投资企业支付的工资,薪金中部分或全部由境外关联企业支付的,对该部分由境外关联企业支付的工资,薪金,境内外商投资企业仍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据实汇集申报有关资料,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的外国企业,对其雇员所取得的由境外总机构或关联企业支付的工资,薪金,也应比照上述规定,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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