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发票的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吗

2019-08-14 15:23 来源:网友分享
3200
没有发票的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吗?其实税法规定没有取得正规发票的费用是不可以进行税前扣除的,因为企业在汇算清缴时需要提供有效的凭证才可以进行核算,所以关于没有发票的费用解释可以参考下文。

没有发票的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吗?

没有取得正规发票的支出,是不可以税前扣除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因此,企业本年度实际已发生但未取得发票的费用支出,会计上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前未取得发票的,应作纳税调增处理,待取得发票时,应在该项成本、费用实际发生的年度可追溯纳税调减处理。

没有发票的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吗?

什么是企业税收的税前扣除?

税前扣除是指在计算所得税时的说法。这是会计法与税法有差异的地方:

1.会计处理时,实际发生的费用开支是入了账的;

2.在计算缴纳所得税时(即常说的税法上的规定)有些不允许在税前列支的费用,就要将利润调增。也可以说不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开支是要交所得税的。

没有发票的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吗?整体上来说,企业如果没有有效正规的发票费用是不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因为企业在当年度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取得有效的报账凭证的是不能按照账面价值进行扣除的。在后期汇算清缴时都需要补充相应的凭证。所以关于没有发票的费用税前扣除的问题都应该明白了吧!如果还有不懂的可以来会计学堂网进行学习。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文章
  • 融资租赁的账务处理
    融资租赁的账务处理怎么做?对于融资租赁的账务处理小编老师认为应当是需要分出租房和承租方两方来考虑的,如果是针对出租方来说,科目上可以通过长期应收款、累计折旧等科目记录;如果是承租方则是需要考虑按照资产介入和未确认融资费用的科目来核算的.更加详细的关于融资租赁方面的账务处理知识都在这里,有兴趣的学员们不妨来阅读下述文章,对你们理解肯定有用的.
    2024-04-15 30
  • 年金净流量是什么意思
    年金净流量是什么意思?根据小编老师的理解,所谓的年金净流量一般指的就是企业在项目期间的全部现金净流量总额,然后再折算成等额年金的平均现金净流量的.在计算公式上则是可以通过现金净流量总现值和年金现值系数的除值来计算的,所以点击再计算的时候需要消除一些不同对价值的影响.更多关于年金净流量方面的知识都在这里,有兴趣的欢迎你们来阅读下述文章试试.
    2024-04-15 28
  • 会计高级职称报考条件
    会计高级职称报考条件都有什么?众所周知,报名参加会计高级职称考试的条件和初级、中级会计职称的考试还是有所不同的.根据小编老师所知,学员们想要报名参加高级会计职称的考试,除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外,还需要一定的专业节能和相关的工作经验,而这些相关的报考条件内容都会在下述内容中进行介绍,对此内容有兴趣的学员们都可以参考下文,说不定对你们学习肯定有所帮助.
    2024-04-15 30
相关问题
  • 销售费用没有发票可以税前扣除吗

    不可以扣除的

  • 劳务费用没有发票,可以税前扣除吗

    你好,没有发票肯定是不行的。

  • 职工福利费有发票或者没发票的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吗,职工福利税前扣除有限额吗

    福利费也是要发票的,职工福利在工资总额的14%之内,可以税前扣除

  • 没有正规发票,可以做费用税前扣除吗

    这个是要参照2018年28号文,进行具体分析的。 如果是小额零星支出,是可以以自制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据的。

  • 误餐补助费用,没有发票,可以税前扣除吗

    如您发放的补贴属于文件规定的工资薪金或职工福利范围,可以取得发票或按照您公司的工资发放制度,以相应的签领单作为税前扣除的合法有效凭证。 1.可以取得发票的情形:按公司制度规定,按实际发生“误餐费”按标准发放补贴(也可按实报实销处理,因属于“因公”的实报实销则按规定在税前扣除,可以不按误餐补助处理),则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取得发票,作为税前扣除的合法有效凭证之一; 2.不需要取得发票的情形:按公司制度规定,误餐费补贴只要发生“误餐”情形,就按标准发放补贴,则以相应的签领单作为税前扣除的合法有效凭证。 3.补充问题:误餐补助的个税问题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规定的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其中包括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的规定,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3)如属于“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个人所得税。 如单位是人人都有的或者部分部门人员定额发放“误餐补助”给所有员工(比如午餐补助),不属于“误餐补助”,应当并入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