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业小规模纳税人差额缴税怎么做账

2020-01-13 11:28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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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是我国主要的流转税,针对产品的增值额征收税费,且税负具有转嫁性,行业税负相同.增值税按照纳税人不同,计税方法也不一样.差额征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抵扣吗?旅游业小规模纳税人差额缴税怎么做账?

旅游业小规模纳税人差额缴税怎么做账

1.取得旅游服务收入时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支付旅游服务分包款时的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门票费入账时的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旅游业小规模纳税人差额缴税怎么做账

差额征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抵扣吗?

答:是不可以的哦.

1、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2、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改革中很关键的一步,它与普通发票不同,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由于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

3、它具有完税凭证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一个产品的最初生产到最终的消费之间各环节联系起来,保持了税赋的完整,体现了增值税的作用.

【案例分析】

一企业销售开发产品售价1110万元,假设土地成本666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项税额110万元,进项税额30万元.

销售方全额开票1110,差额纳税=(1110-666)÷(1+11%)×11%=44万元,购买方全额抵扣进项税额110万.

会计分录:

(1)销售开发产品时:

借:银行存款 111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0

(2)购入土地时:

借:开发成本-土地 666

贷:银行存款 666

(3)差额扣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66

贷:主营业务成本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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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上注册中国会计社区,结交天下会计同行好友,享用更多会员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会员 x旅游服务属于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营改增”税收政策确定后,《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差额征税办法。现结合实例,将旅游服务差额征税的计算与涉税会计核算分析如下。   一、政策规定   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明确: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二、税额计算   由于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差额征税办法在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二中是以“有关政策 (三)销售额”规定的,并不属于简易征税办法,因此,对于一般纳税人选用此办法的,除了销售额中已抵减费用外,仍然可以抵扣其它正常进项税额。   旅游业差额征税的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   (一)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销售额÷(1+6%)×适用税率6%   (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1+3%)×征收率3%   举例:浙江旅游服务经营企业A公司于2016年5月承接了杭州某单位的旅游服务业务,合同含税总价1091800元,约定游览浙江、江西省际沿路景点,并同意由B旅游公司分包江西景点游览服务,分包金额436720元。A公司安排客人游览浙江境内若干景区,旅途发生住宿费235500元、餐饮费184210元、交通费65370元、门票费60820元、游客人身意外险保费21850元、购物费37040元,均取得普通发/票。本月A公司取得水、电费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2550元,无其他业务发生。   分析:销售额可扣除费用不含游客人身意外险保费、购物费,因此本月增值税可扣除销售额为235500+184210+65370+60820+436720=982620元,扣除后的销售额为1091800-982620=109180元。   (一)假设A公司属一般纳税人,则本月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109180÷(1+6%)×6%-2550=3630元。   (二)假设A公司属小规模纳税人,则本月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1+3%)×征收率3%=109180÷(1+3%)×3%=3180元。   三、会计核算   (一)一般纳税人差额征税会计核算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2〕13号)规定:对于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费用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因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接上例,假设A公司属一般纳税人,含税销售额应按6%进行价税分离:   1.取得旅游服务收入时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1091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1800   2.支付B公司旅游服务分包款时的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41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24720    贷:银行存款436720   3.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门票费入账时的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51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30900    贷:银行存款545900   (二)小规模纳税人差额征税会计核算   财会〔2012〕13号文件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对于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费用的,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接上例,假设A公司属小规模纳税人,含税销售额应按3%进行价税分离:   1.取得旅游服务收入时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1091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6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31800   2.支付B公司旅游服务分包款时的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424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2720    贷:银行存款436720   3.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门票费入账时的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5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5900    贷:银行存款545900

  • 是旅游行业小规模,其中旅游的收入是做差额纳税,下个月变一般纳税人了?应该怎么做账呢

    你好,发生了什么业务就做相应账务处理 比如支付相关支出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 小规模旅游业差额征税怎么做账务处理?

    你好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增值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金-增值税(这是抵减销项税额的部分) 贷:银行存款

  • 旅游业小规模纳税人开具10000元发票,备注差额征税9800,如何做账

    您好,借;现金或者银行存款等科目,10000元,贷;主营业务收入, 9,994.17 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5.83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