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转出可以借方吗

2020-04-01 09:05 来源:网友分享
2599
不管是什么单位,除非是符合政策的免税政策,不然只要有销售营业额就会需要缴纳税收,而缴纳的增值税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可以抵扣增值税,但不是所有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可以抵扣增值税,那进项税额转出可以借方吗?相信大家看完下文相关内容应该会有所启示.

进项税额转出可以借方吗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发票进项税转出了,则是这样的:

借:相关成本费用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可以借方吗

需要进项税额转出的各种情形

(一)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账务处理

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劳务、服务,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应当将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处理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二)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账务处理

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或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依法没收、销毁、拆除情形,其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所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进行转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损失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三)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账务处理

纳税人在产品、产成品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或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依法没收、销毁、拆除情形,其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所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进行转出.

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兼营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应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发生应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应进项税额转出情形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适用税率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或摊销后的余额.

(六)取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

纳税人取得不动产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应取得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并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如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期内进行认证.

(七)购货方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

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购买方应暂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进项税额转出可以借方吗?会计学堂小编告诉大家,在实际工作中,对于已经抵扣的税额需要做转出处理,贷方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至于需要进行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大家可以参照上文的分析,上文内容大家觉得有帮助的话请继续支持我们小编.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文章
  • 经营性资产包括哪些科目
    经营性资产包括哪些科目?根据百度百科的词条解读,企业经营性资产一般指的就是以经济效益为原则的为社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资产.在具体的资产类型上多数以货币或资金为主的,其中包含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以及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有形资产在内的.而对于这些符合经营性资产的科目知识都在下述文章中,有兴趣的学员们欢迎你们来参考下文内容学习.
    2024-04-17 18
相关问题
圈子
热门帖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