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申请退税时可以要求加算银行利息吗?

2019-07-12 14:50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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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申请退税时可以要求加算银行利息吗?有的企业在汇算清缴的时候发现多缴纳了税款,那么在去税局退税的时候,是否可以要求加算银行利息呢?下面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介绍这个内容,欢迎阅读!

公司申请退税时可以要求加算银行利息吗?

某公司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发现多缴了15万元.请问,该公司在申请退税时,是否可以要求加算银行利息?

【律师解答】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当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第二项规定,《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缴税款退税,不包括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种减免退税.

而《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可见,由于企业所得税实行的是分月或者分季度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征管方式,汇算清缴退税实质是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因此,企业所得税预缴退税不能加算银行利息.

公司申请退税时可以要求加算银行利息吗?

哪些退税可以加算银行利息?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规定: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缴税款退税,不包括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种减免退税.退税利息按照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当天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公司申请退税时可以要求加算银行利息吗?上文小编介绍了这个内容是如何处理的,汇算清缴退税实质是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这个是不能退税的,更多相关财务资讯,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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