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不得扣除的项目

2019-06-14 13:40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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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是核算企业所得税税额的重要依据,在我们实际工作中经常会出现计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与企业计算的会计会计利润不一样,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我们是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所得税,那么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不得扣除的项目有哪些呢,下面小编进行解答。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不得扣除的项目

答: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凡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都不允许扣除。主要项目有:

(1)资本性支出;

(2)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

(3)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4)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

(5)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

(6)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的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捐赠;

(7)各种赞助支出;

(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不得扣除的项目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认: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应纳税所得额的正确计算,同成本、费用核算关系密切,直接影响到国家财政收入和企业的税收负担。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与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计算的会计所得额(会计利润)往往不一致。当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有关税收法规不一致时,应当依照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计算缴纳所得税 。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不得扣除的项目问题进行的解答,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在线咨询专业的会计学堂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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