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计税的劳务分包可以抵税吗

2020-01-06 14:14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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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是生产型一般纳税人企业,本月购进原材料30万元,进项税额5.10万元.本月发生一笔出租厂房业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租金10万元,税金0.5万元,并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月无其他销售业务发生.那么本月这家公司应纳税额为多少呢?简易计税的劳务分包可以抵税吗?

简易计税的劳务分包可以抵税吗

本月这家公司应纳税额为多少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第三十四条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所以出租厂房的增值税额0.5万元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必须缴纳.本月的应纳税额为0.5万元,期末留抵税额为5.1万元.学完文件,再来看一下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表中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都是单独列示的.

那么本月的增值税申报表应如何填列呢?

首先在附表一9b栏填列出租不动产销售额10万元,应纳税额0.5万元;附表二填列认证相符的进项发票数据.主表第5栏填写按简易方法计税销售额10000,12栏填写进项税额51000,21栏填写简易计税的5000,这样期末留抵税额为51000,本期应纳税额为5000.

申报表填好了,那么这家公司的账务处理应该是这样的:

购进材料

借:原材料―**材料 3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1000

贷:应付账款―**公司 351000

出租厂房

借:银行存款 105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出租厂房 100000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5000

简易计税的劳务分包可以抵税吗

简易计税的劳务分包可以抵税吗

不能,简易计税的进项发票是无法抵扣的.

"营改增"后,由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计税基础发生了变化,这在会计核算上就有所体现.由于进项税的抵扣,"营改增"后的主营业务收入和营业税制下的主营业务收入同比相差约10%.

即理论上来说,计税基础是减少的.但是增值税税率为11%,税率明显提高了,如果进项税抵扣这方面管理统筹工作不充分,企业税负反而会增加.当然,只要税务筹划工作跟上了,做好进项税抵扣工作,税改后企业承担的税负是降低的.

上文会计学堂小编主要讲述了简易计税的劳务分包可以抵税吗、本月这家公司应纳税额为多少呢、那么本月的增值税申报表应如何填列呢等相关问题,大家通过上文案例的分析应该已经清楚了,如果还有不知道操作的及时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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