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二》2026.03.20每日一练

2026-03-19 23:50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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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

单选题专项练习

【本题所属章节】 《中级经济法》 第三章 国际税收(已更新至2025)

境外A公司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2024年取得境内甲公司分配的股息、红利性质的投资收益100万元,同时取得境内乙公司分配的股息、红利性质的投资收益50万元。已知A公司直接连续持有甲公司股票10个月,持有乙公司股票15个月,另外A公司持有的甲、乙公司股票均属于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取得境内丙公司支付的设备转让收入80万元,该项财产原值80万元,已计提折旧20万元。2024年度该境外A公司在我国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A. 15

B. 17

C. 18

D. 36

【答案及解析】A

应纳企业所得税=(100+50)×10%=15(万元)。A公司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所以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免税,要全额在中国境内缴纳企业所得税。设备转让属于动产转让,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所以转让设备所得属于境外所得,不在我国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