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从A国取得股息所得(税前)折合人民币8 000元,已在A国缴纳个人所得税400元;从B国取得翻译所得(税前)人民币60 000元,已在B国缴纳个人所得税18 0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对A国所得补缴个人所得税1 200元
B. 对A国所得不补缴个人所得税
C. 对B国所得补缴个人所得税5 600元
D. 对B国所得不补缴个人所得税
E. 赵某应补缴个人所得税合计为0
【答案及解析】AD
来自A国所得抵免限额=8 000×20%=1 600(元),在A国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400元,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 600-400=1 200(元);来自B国所得的抵免限额=60 000×(1-20%)×30%-2 000=12 400(元),已在B国缴纳个人所得税18 000元,超过了抵免限额12 400元,超限额部分不允许在应纳税额中抵扣,但可在以后纳税年度的B国的扣除限额的余额中补扣。应补缴个人所得税合计1 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