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具有从属性,不能与需役地分离单独转让。

2021-11-08 02:01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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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多选题专项练习

【本题所属章节】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第八章 物权法(2024年)

【多选题】A地所有人甲,在乙所有的B地上设定通行地役权,并进行了登记,后甲将A地卖给丙。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 在办理了相关登记前,甲乙之间关于地役权的约定无效

B. 在办理了相关登记前,甲乙之间关于地役权的约定有效,且能对抗第三人

C. 在办理了相关登记后,甲乙之间的地役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D. 如果甲丙对地役权的归属没有约定,则由甲享有地役权

E. 如果甲丙对地役权的归属没有约定,则由丙享有地役权

【答案及解析】CE

本题考核地役权的相关规定。地役权合同自签订时生效,如果没有进行登记的,不能对抗第三人。地役权具有从属性,不能与需役地分离单独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