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在税前扣除:1.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2.财政部门和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管理办法和具体管理要求;3.企业对该资金和以该资金发生的支付进行单独的核算。

2021-10-21 02:01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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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服务实务》

问答专项练习

【本题所属章节】 《涉税服务实务》 第六章 涉税鉴证与纳税情况审查服务(已更新至2024)

【问答】(1)该项拨款如果要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按现行政策规定应该同时符合哪些条件?

【答案及解析】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1)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