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受理:属于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属于职责范围内。同级未受理,法院未受理诉讼。

2021-11-03 02:01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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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服务实务》

单选题专项练习

【本题所属章节】 《涉税服务实务》 第九章 其他涉税专业服务(已更新至2024)

【单选题】下列的税务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应当受理的是()。

A. 没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B. 已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未被受理

C. 已向其他法定复议机关提出申请,且受理

D. 纳税人就半年前的行政行为提出复议

【答案及解析】B

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受理:(1)属于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2)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3)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4)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5)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6)符合《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三十三条和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条件。(7)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的职责范围。(8)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