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万分五。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加工分别记载,按照加工承揽合同和购销合同。没有分别记载的按加工chenglan

2021-11-09 02:01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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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服务实务》

多选题专项练习

【本题所属章节】 《涉税服务实务》 第五章 纳税申报代理服务(已更新至2024)

【多选题】2016年4月乙服装加工厂受托为甲企业定做员工工作服一批,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注明乙服装加工厂提供原材料160万元,甲企业支付加工费40万元;当月还受托为丙企业加工一批演出服,签订的合同中注明乙服装加工厂提供原材料并给予加工,丙企业共支付180万元,则下列关于确定印花税税目的判定及计算不正确的有()。

A. 受托加工员工工作服所签订的合同,应计算缴纳印花税1000元

B. 受托加工员工工作服所签订的合同,应计算缴纳印花税600元

C. 受托加工员工工作服所签订的合同,应计算缴纳印花税680元

D. 受托加工演出服所签订的合同,应计算缴纳印花税900元

E. 受托加工演出服所签订的合同,应计算缴纳印花税540元

【答案及解析】ABE

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若合同未分别记载金额,则应就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乙加工厂受托加工员工工作服所签订的合同,应计算缴纳印花税=(160×10000×0.3‰+40×10000×0.5‰)=680(元),受托加工演出服所签订的合同,应计算缴纳印花税=(180×10000×0.5‰)=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