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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2017年9月10日购买一台不需安装的机器设备,该项设备买价为170000元,增值税税额28900元,运杂费和保险费为6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8年,预计净残值为16000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至2019年年末,对该项设备进行检查后,其可收回金额为119500元,减值测试后,该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预计使用年限和净残值等均不变。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20年应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额为( )元。
2023-03-04 10:04 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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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2017年5月1日,淮北公司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一台需要安装设备,支付价款5000万元(不含增值税),分5期支付(假定增值税税额在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全额支付),每年5月1日支付1000万元,并于当日支付价款1000万元。2018年4月30日,该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发生安装支出1311.64万元。假定同期银行借款年利率为5%,已知:(P/A,5%,4)=3.4651,(P/A,5%,5)=4.3295。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
2023-03-04 09:55 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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