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有限责任公司由甲、乙、丙、丁四人出资设立,其中甲出资10万元、乙出资20万元、丙出资60万元、丁出资10万元。当股东会对与其他公司合并的议案表决时,下列情形可以通过的是( )。

2023-02-08 14:26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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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有限责任公司由甲、乙、丙、丁四人出资设立,其中甲出资10万元、乙出资20万元、丙出资60万元、丁出资10万元。当股东会对与其他公司合并的议案表决时,下列情形可以通过的是( )。

A:甲、乙同意,丙、丁反对

B:甲、乙反对,丙、丁同意

C:甲、乙、丁同意,丙反对

D:乙、丙、丁反对,甲同意

答案是B,因为从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来看,丙、丁共同出资70万元,占有超过76%的股份,可以构成多数股东会,故可以通过多数股东会的表决结果。选项B表示丙、丁同意,这就是多数股东会的表决结果,故答案为B。运用的知识是股东会表决的知识。